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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创建市级文明城区工作方案

编辑:redcloud 2013-09-24 1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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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思路

  实施“1247” 市级文明城区创建工程,即叫响一个口号——建设美丽新珠晖;立足两个提高——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化“四城”同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进一步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建设七个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全民参与的创建环境,确保我区2013年进入市级文明城区行列。

  二、组织机构及目标职责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创建市级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笫一副组长,区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九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牵头负责。

  (一)政务环境建设组

  组 长:阳丽红

  副组长:周治华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务中心、区信访局、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制度;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党政机关勤政高效、服务优质;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高。

  (二)法治环境建设组

  组 长:梁璞存

  副组长:邓晓峰

  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综治办、珠晖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区老干局、区民政局、区610办、区教文体局、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法律服务专线等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运行畅通;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扫除黄赌毒和打黑除恶的措施有力、效果显著;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和管理制度完善。

  (三)市场环境建设组

  组 长:肖 斌

  副组长:李 翔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工商珠晖分局、区商务局、区经发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诚信政府和诚信企业,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窗口”行业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行业风气满意度高。

  (四)人文环境建设组

  1.思想道德建设组

  组 长:刘 浪

  副组长:彭丽梅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文体局、区妇联、团区委、交警珠晖大队、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宣传;道德实践活动经常开展;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和规范化,加大公共场所思想道德宣传,规范市民交通行为,积极维护公共设施;鼓励市民见义勇为,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加慈善活动;建立广泛的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管理规范有序,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工作。

  2.科技文化体育组

  组 长:邹红华

  副组长:李必根

  责任单位:区教文体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文体设施完善健全,体育场馆、文化活动场馆达标,群众文化活动普及;出版物管理和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措施有力;科普设施和科技队伍建设形成规模,科普宣传广泛深入。

  (五)生活环境建设组

  1.社会事业发展组

  组 长:谢 柯

  副组长:段平华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人社局、质监珠晖分局、区食安办、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人均GDP水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划生育率等经济发展指标达标;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达标;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实现应保尽保;经营性公共场所清洁卫生,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医疗与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意率高。

  2.城市建设发展组

  组 长:罗宏俊

  副组长:魏启吉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规划珠晖分局、区城管办、交警珠晖大队、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主干道平整畅通、设施完好,道路名称与公共图形标志合理规范,大街小巷基础设施配套完好,市政设施、交通网点布局合理,便捷发达。市民对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度高。

  3.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罗 毅

  副组长:张 伟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衡阳广场管委会办公室、区城管办、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六)生态环境建设组

  组 长:聂百洲

  副组长:胡 敏

  责任单位:环保珠晖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办、区经发局、区水利农机局、区卫生局、规划珠晖分局、国土珠晖分局、区统计局、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等三项指标达标;城市污水处理率合格;环境质量优化,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空气污染指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公民对城市环保满意率高。

  (七)创建办公室

  主 任:刘 浪

  副主任:彭丽梅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文明办、区政府办、区教文体局、区编办、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财政局、区农办、各街道、乡镇场。

  主要工作目标: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制,组建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城区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文明委组织协调作用,区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人员落实,职级明确,组织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有力;创建的覆盖面广,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高,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以城带乡,联动发展的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氛围浓厚;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评比和表彰活动;强化创建工作的投入机制,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

  三、工作步骤

  1.深入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8月)

  ①召开全区创建市级文明城区推进大会,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状。各乡镇、街道场、各责任单位要相应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层层动员,形成创建文明城区的合力。

  ②制作文明单位宣传册,下发《文明市民手册》及《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③开展创建文明城区问卷调查。

  ④编印“创建文明城区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开展深入地宣传发动。

  ⑤在主要路口、主要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一批创建文明城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公益广告。

  ⑥各社区、单位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区的意义。

  2.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2013年10月)

  ①自测自评,找出差距。对照《珠晖区创建市级文明城区考评细则》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自测自评。

  ②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各创建组、各责任部门根据《珠晖区创建市级文明城市考评细则》和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自测自评情况制定出各自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③落实人员,健全机构。落实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④各司其责,全力推进。各责任组、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案狠抓落实。

  3.迎接检查阶段(2013年10月-11月)

  ①做好迎检点的准备工作。10月前确定一批创建文明城区迎检点,10月中旬对各迎检点进行完善提高,11-12月迎检验收。

  ②制作我区创建市级文明城区专题汇报片和画册。

  ③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创建的工作合力。要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创建文明城区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周密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全区一盘棋的工作局面,把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创建工作情况上下贯通,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创建动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完善督查考核,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要整合全区资源,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

  4.以人为本,注重创建工作的实效。要发动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各项创建工作的第一标准,深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使创建工作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让老百姓直接感受到创建文明城区的好处,自觉参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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