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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首例社区服刑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编辑:redcloud 2018-04-03 18: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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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王冠军) 夏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被依法移送至珠晖区司法局东风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但其在矫正期间屡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警告处分两次后仍不思悔改,又于2018年1月15日因吸食毒品,被衡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夏某的行为在我区社区服刑人员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再犯罪风险明显提高,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有效震慑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我局立即采取行动,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石鼓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缓刑的建议。经审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3月19日下午3点,珠晖区司法局协助公安珠晖分局在珠晖区社区矫正中心将其抓捕送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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