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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第一批)

来源:珠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编辑:谢鑫 2021-09-04 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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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中缅边境缅北地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和开展缅北劝返工作的要求,现拟对戴清桥等6名衡阳市珠晖区籍滞留缅北人员作出惩戒决定,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9月14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公安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刑事强制措施。

二、冻结、注销户籍,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一律依法注销户口。

三、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移动、电信、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四、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审时,一律不予通过。

五、对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境回衡,一律取消其本人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珠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珠晖区公安分局

2021年9月4日


附:6名珠晖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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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编辑: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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