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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来源:珠晖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07-08-09 17: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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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撤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其职责并入区政府办公室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2002年区机构改革方案,为理顺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关系,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其职责并入区政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机关工会工作并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2、负责区机关计划生育、安全保卫、院内公共场所卫生及绿化美化、公共财物管理、办公室管理、水电设施维修管理、报刊杂志征订与收发、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共设施建设与维修管理、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3、负责区机关公用会议室使用与管理、机关食堂管理、各部门财务管理。
4、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小车使用管理、保养、维修和司机管理工作。

 

                    中共珠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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