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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振兴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编辑:redcloud 2013-09-23 0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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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常人〔2013〕7号

  关于肖振兴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3年7月23日衡阳市珠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振兴为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 敏为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申丽姿为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亚波的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高卫的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衡阳市珠晖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7月23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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