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新居的灾民在领钥匙
灾民新居一瞥
灾民新家
本网讯 2005年2月3日,对于湖南衡阳“11·3”灾民秦小玉一家来说是个高兴的日子,她第一批搬入了新居。在目前,“11·3”火灾中96户412名灾民均拿到了安置房钥匙,他们将在近期陆续迁入新居。
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衡州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20位消防官兵英勇牺牲,96户灾民无家可归。为安置好灾民,衡阳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把灾民安置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心群众生活的头等大事来抓,为尽快使灾民居有其屋,他们采取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近600万元,为灾民建设安置房,安置小区按照省级文明样板小区的标准设计建设,按照严格的招标程序,由曾获得湖南省芙蓉奖的衡阳市三建公司承建。工程占地13.75亩,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经过一年时间的紧张施工,2005年1月10日,5栋安置房全面竣工验收。灾民楼的建设工地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工地”和“衡阳市十佳工地”。1月20日,珠晖区委、区政府按照“面积相对对等、层次相对对等”的原则,根据灾民产权证核定的面积、楼层,将96套安置房分配到户。
记者在现场看到,入住新居的灾民正在布置房间作过节准备,尚未搬入的灾民正在忙着装修,准备在春节前后搬入新居,整个小区沉浸在欢乐和忙碌之中。该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灾民小区将组建小区管委会,为小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在灾民过渡期间,衡阳市和珠晖区委、区政府急灾民之所急,帮灾民之所需,成立了救灾工作小组。明确7名县级领导和50名区街干部组成7个工作小组负责灾民救济和安置工作,为灾民发放灾民证和联系卡,找临时安置点,发给每户灾民1000元慰问金、每位灾民90元生活补助和衣服、被子、毛巾、脸盆、水桶、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时将所有灾民全部纳入社会最低保障发放范围。他们经常对灾民进行走访、慰问,积极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为灾民减免税费,帮助灾民生产自救,安排好灾民子女就近入学。一年来,共为灾民发放低保金80多万元,发放慰问金20万元,解决医疗费和临时困难补助5万元,确保了灾民日常生活有保障。
“11·3”火灾后,珠晖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安全工作,增加安全投入9990万元,大力开展全区安全专项大整治,共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3万平方米,扫除各类安全隐患720多处。2004年,全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评为全市先进。
来源:珠晖新闻网
编辑:redcloud